股权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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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挂牌推荐

 

 业务说明
  非上市公司进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需经其认可的推荐机构会员推荐。我公司为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会员机构(会员证书编号:BF0325),在协助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作为推荐人为其提供推荐进入上海股交中心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挂牌服务。

 

我公司提供的推荐挂牌服务主要包括

  1. 协助客户制作并向上海股交中心报送挂牌前项目预审材料;
  2. 开展挂牌前的尽职调查工作;
  3. 协助客户制作并向上海股交中心报送挂牌申请文件;

  4. 协助客户办理挂牌前股份托管登记;

  5. 协助客户申请办理挂牌;

  6. 电视新闻媒体专访,十大门户网站宣传。

 
 

非上市公司申请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二)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额度较大的股东侵占资产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三)在经营和管理上具备风险控制能力;
  (四)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五)股份的发行、转让合法合规;
  (六)注册资本中存在非货币出资的,应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
  (七)上海股交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上述第(六)条进行认定时,遵循如下原则:
  (1)对于注册资本中存在非货币出资、申请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的非上市公司,如为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存续时间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开始计算;
  (2)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挂牌;
  (3)全部为货币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视为存在非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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